关于举行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
关于举行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
各分工会:
根据校工会2015年工作计划,为了进一步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,促进和谐校园建设,经研究并请示校领导同意,定于5月上旬举行2015年教职工气排球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组队办法
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,每个分工会组1个队(体育学院分工会排球专业的教工不能参加比赛),设领队1人,每场上场比赛队员由各分工会按比赛规则自定。
二、比赛时间
从2015年5月5日开始,每天下午17:00进行。
三、比赛办法和地点
(一)比赛采用5人制男女混合组队。比赛时场上必须满5人,其中女队员不得少于2人。
(二)本次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和每球得分制,非决胜局先得21分的队获胜;决胜局先得15分并净胜对方2分的队获胜或先得17分获胜。
(三)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:分组预赛。明秀校区、五合校区分六个小组,长岗校区分两个小组,采用单循环赛,分别在明秀校区和长岗校区体育馆同时进行。各小组前2名,共16个队进入第二阶段比赛。
第二阶段:分组复赛。16个队重新抽签分4个小组,采用单循环赛,各组前2名进入第三阶段比赛。比赛地点在明秀校区体育馆。
第三阶段: 半决赛、决赛。第二阶段各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半决赛,胜者争夺第1、2名,负者争夺第3、4名;第二阶段各小组3、4名进行交叉半决赛,胜者争夺第5、6名,负者争夺第7、8名。比赛地点在明秀校区体育馆。
(四)第一阶段在明秀校区参加比赛的分工会(24个):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(五合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、长岗校区综合办公室、校务督查办公室)、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室审计处离退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团委工会招生就业处师园学院、教务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、科研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、保卫处武装部、财务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、图书馆、宣传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、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、后勤处、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、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、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、旅游学院、新闻传播学院、外国语学院(大外部)、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、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、文学院、政法学院(马克思主义学院)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;
在长岗校区参加比赛的分工会(9个):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、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、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、美术设计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初等教育学院、体育学院、附属实验学校。
四、奖励办法
奖励获得前1-8名的参赛队。
五、报名时间
各分工会请于4月28日下午下班前,用书面或电话或OA的方式,将领队名单报校工会(不用报队员名单),书面请送明秀校区办公楼510或长岗校区办公楼二楼,电话或OA报钟世华(3905958)。
六、抽签时间和地点
时间:4月29日上午10:00
地点:在明秀校区比赛的分工会到学校办公楼508工会办公室;在长岗校区比赛的分工会到长岗校区办公楼二楼工会办公室。
七、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
1、组织委员会
主 任:梁半农
副主任: 张 松 莫少强
委 员: 参赛队领队
2、仲裁委员会
主 任:莫少强
委 员:张 松 李茂林
3、竞赛委员会
裁判长:韦汉国
裁判员:体育学院学生
八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:教职工气排球比赛规则
校工会
2015年4月27日
附件:
教职工气排球比赛规则
(一)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和每球得分制,非决胜局一方先得21分获胜。决胜局先得15分并净胜对方2分或先得17分的队获胜。
(二)每局双方队员按照排球规则按顺时针轮流发球,当发球队胜一球时,则由下一轮次的队员继续发球,不准连续发球。
(三)击球时可用身体任何部将球击出,但手接住球再抛出为持球违规。
(四)队员在前场区内,只能将球打过对方场地并必须具有向上的弧度过网,不得进行进攻性扣球,不得拦发球和过网击球,后场队员不得到前排拦网,否则判犯规并被判失分。
(五)参赛队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参赛,并到裁判席签到,凡超过安排时间的场次时间15分钟按弃权论。
(六)每局每队可暂停二次,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,换人次数不限。
(七)要服从安排,尊重裁判。比赛中如有争议的技术问题,由仲裁委员会裁定。
(八)弃权则判对方以每局21:0比分和2:0的比局获胜。
(九)每场比赛胜者积2分,负者积1分,弃权者积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