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工会的基本任务(职责)
学院工会的基本任务(职责)
一、协助院党委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。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,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、职业道德、职业纪律的教育。
二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。组织教职工通过教代会、校务公开以及其它方式,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三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。通过法律监督、法律咨询等形式为教职工提供法律服务。
四、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、劳动竞赛、合理化建议等活动。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做好劳动模范(先进教师、先进工作者)的推荐、评选和管理工作。
五、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。积极开展“三育人”活动。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学理论、学业务、学法律等知识,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、体育活动。
六、督促行政做好有关社会保险、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。与行政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。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,关心教职工生活。协助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。
七、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。同歧视、虐待、摧残、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。
八、深入开展建设“教工之家”活动。加强工会自身建设。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
九、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。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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